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一期)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许可
[2021]31
号准予行政许可,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蓟运河是海河北系的主要河流之一,发挥着重要的行洪、排涝和生态作用。其中宁河区部分险工薄弱,特别是左堤刘庄段欠高严重,右堤西关段堤防多处裂缝,近年来多次发生险情,亟需治理。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共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一期)
监理
,合同编号:
JYHNHXGLZYQJL/HT-2021-01
。
主要工作内容为对
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一期)
(包括对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从三村泵点涵洞至林庄杨水闸站前闸段共计
1.49km
堤防实施加高加固、堤顶路面建设,对
4
座穿堤建筑物进行治理
等
)进行施工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以及征地拆迁监督评估等。
本项目
预计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近五年(
2016
年
4
月
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2021
年
4
月
9
日
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每日
9
时~
11
时
30
分,
14
时~
17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
8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账号:
120066189018010003567
;
联系电话:
16600459347
。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15022085207@163.com
,[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emailprotected]/* */�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3
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9
时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
107
号),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
20
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
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
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
3
日另行通知
。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ggzy.zwfwb.tj.gov.cn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
www.tsjj.com.cn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www.tjpuze.com.cn
)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
107
号
联
系
人:邱立春
电
话:
0226911877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邮
政
编
码:
300204
网
址:
http
:
//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
15022085207@163.com
联系人:杨然然、肖智勇
电
话:
02223236900
转
802
,
15022085207
,
13622091353
发
布
日
期:
2021
年
4
月
9
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邱立春
电话:
0226911877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
5879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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