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2020年维修浑河、太子河海城市段堤防工程采购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02 至 2021-04-16 |
撰写单位: |
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20年维修浑河、太子河海城市段堤防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维修浑河、太子河海城市段堤防工程(项目编号:lnzzzb 2021-0310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zzb 2021-0310
项目名称:2020年维修浑河、太子河海城市段堤防工程
采购方式:R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651664.44元
最高限价:651664.44元
投标保证金:12000元
采购需求:对浑河(含大辽河)左岸境内堤防进行全面维修,对太子河左岸堤防进行全面维修,重建阻车挡墙,堤防标志物的粉刷等(具体见采购清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计划工期: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6月3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公共资源交易注册
参与海城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注册(网站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咨询电话:
①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
②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4月6日 至 2021年4月8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络领取(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方式:网络领取
售价:人民币0 元 。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5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六、开启
时间: 2021年4月15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 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 、疫情期间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领取采购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相关所有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发送到sws9009@163.com邮箱(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6157488,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以上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3 、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采用“腾讯会议”软件网络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开标活动(具体见采购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供应商,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公告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政府方采购网,如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海城市开发区验军街道千山北街
联系方式:0412-3116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海城市北关街大兴委
联系方式:0412-6157488
邮箱地址:251361083@qq.com
开户行: 工行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0704092009249052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宏心
电 话: 0412-6157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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