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体育设备/运动康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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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卫市社会福利院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 18: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01日至2021年04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工作人员邮箱:1023378382@qq.com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21日 09:00 |
开标地点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 ) |
预算金额 | ¥24.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万嘉丽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52409127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社会福利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红宝宾馆西侧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宏祥 联系电话:13519231623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万嘉丽 联系电话:18152409127 |
附件: |
附件1 |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CF5CD1186850A9FC939D01CB70CD13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报名表.doc.xlsx |
项目概况
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工作人员邮箱:1023378382@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正【招】字2021第003号
项目名称: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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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康复设备
| 1
| 为沙坡头区第一中心敬老院(残疾人康复中心)采购康复设备,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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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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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供应商分支机构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②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3.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3.3 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3.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下半年依法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3.5 供应商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3.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3.7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工作日内,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3.8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至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工作人员邮箱:1023378382@qq.com
方式:方式:工作人员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8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公告发布网站:(www.ccgp.gov.cn);{本网站
6.2 报名方式:供应商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供应商将报名表填写好后,将报名表及以下内容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到工作人员邮箱(1023378382@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的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供应商须将报名表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6.3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潜在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对外省潜在供应商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对区内或外省驻宁供应商采用邮寄的方式或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做到有限人员递交和即交即走。请所有潜在供应商于 2021年04月20日 18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报名表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5号营业房)。收件人:万嘉丽 联系电话:18152409127;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内邮寄递交至规定地点,否则由此导致的投标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现不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供评审资料原件的,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一旦出现破损自行负责)
注: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在有效的报名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如因供应商自身未仔细阅读本公告而造成的报名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本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红宝宾馆西侧
联系方式:沈宏祥 联系电话:13519231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
联系方式:万嘉丽 联系电话:18152409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嘉丽
电 话: 1815240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