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喷器除锈喷漆设备自动化改造
防喷器除锈喷漆设备自动化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防喷器除锈喷漆设备自动化改造。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设备技术升级改造工期要求在4个月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川西钻探公司钻具井控公司新都基地内(成都市新都区工业东区君跃路1051号)。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防喷器等设备除锈喷漆技术的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提供按照技术要求提供数控喷砂、喷漆、烘房自动加工系统(3套房体组成一套自动化加工系统),系统能自动化地完成对防喷器、管汇、四通、短节、法兰等设备的除锈喷漆工作。
*3.投标人需具备如下资质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至少具有一个焊工操作证、一个低压电工操作证,提供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及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起至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母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认定为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
*3.5信誉要求:
(1)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纳入交易黑名单,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安全事故、服务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需提供三年内(2018年-2020年)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书面承诺事项,若经发现有不属实的,招标人否决其投标,或不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招标人终止合同的,履行保证金不再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协助评标委员会共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等在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 27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通过邮箱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购买标书汇款凭证;
(5)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网上下载),
(6)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的,除(1)-(5)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并提供分支机构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由潜在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邮箱获取。由被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EG版)发送至邮箱:1448586409@qq.com@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防喷器除锈喷漆设备自动化改造(川庆西钻服务招字2020-026号)”招标文件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4.3、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2日内将招标文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投标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4、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超过24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收款账户。
4.6、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雅伦 联系电话:028-87751350 邮箱:1448586409@qq.com |
开户行: | 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
账号: | 2008014210001362 |
缴费账户: |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4 月 19 日9 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04开标室)。
5.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照招标公告5.2条要求单独携带相应合格资料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与投标人行政公章名字一致)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提交 1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 招标机构: |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泰安街1号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04 |
邮编: | 610051 | 邮编: | 610031 |
联系人: | 谭羽洁 | 联系人: | 陈雅伦 |
联系电话: | 028-86012601 | 联系电话: | 028-87751350 |
电子邮箱: | tyj_sc@cnpc.com.cn | 电子邮箱: | 1448586409@qq.com |
招标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2021年3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