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拖车租赁服务招标
武汉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拖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MEETC-217XI316MM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压缩天然气配送已获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批准,业主单位:武汉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武汉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隶属于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压缩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的生产、销售,自有压缩天然气母站1座、压缩天然气子站5座运行中。公司现有5台牵引车,16台液压平推管束拖车(本招标书所提及的标的物全部为液压平推管束拖车,统一简称为拖车),用于自有母、子站压缩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配送业务。市场方面,公司承接有批发用户3座子站的CNG配送业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和市场拓展情况,需分时段对外租赁拖车一批(参照2021-2022年拖车租赁时间表)。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为拖车租赁服务,选商数量为2-3 家。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2家,重新招标;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数量只有3家,则选取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数量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前2家入围;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数量大于3家,则选取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数量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前3家入围。
2.2.2 招标人根据生产需要,按下列时间表安排拖车租赁,签署拖车租赁服务合同后,分期履行,实际租赁拖车的时间和数量允许有一定偏差。
2021-2022拖车租赁时间表 |
序号 | 租赁起始时间 | 租赁结束时间 | 租赁拖车数量 | 备注 |
1 | 2021.1.1 | 2021.2.28 | 2 | 需租赁(已临时租赁) |
2 | 2021.3.1 | 2021.5.31 | 3 | 需租赁(已临时租赁,待中标合同 签订后,临时租赁合同即终止) |
3 | 2021.4.1 | 2021.12.31 | 9 | 待租赁(招标定) |
4 | 2021.7.1 | 2021.12.31 | 2 | 待租赁(招标定) |
5 | 2022.1.1 | 2022.12.31 | 7-13 | 待租赁(数量、时间按需求确认) |
2.2.3投标人按招标人的通知和实际生产要求提供拖车,并保证提供租赁的车辆符合招标人的生产工艺要求,营运证照齐全有效且能满足湖北省内交通运输通行的管理要求;车辆交付时,轮胎符合国家危运车辆运行的相关管理规定;车辆购有保险;车辆无重大安全隐患;车辆无债务抵押纠纷,产权明晰。
2.2.4投标人负责处理或整改租赁拖车的质量缺陷问题,以使拖车满足运输和生产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拖车如被发现有重大质量缺陷或重大安全隐患,应重新提供合格拖车予以更换,问题整改处理完毕后的车辆,经鉴定合格,仍可作为标的物提供租赁。
2.2.5投标人应按拖车的审验周期,安排拖车审验并承担相关费用,审验期间,应向招标人提供替代拖车。
2.2.6投标人负责拖车大检(移动式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包括阀门、管接头、压力表、爆破片等附件的维修或更换)送检工作并承担费用,同时必须安排合格的替代拖车供招标人生产使用。
2.2.7投标人协助招标人或其承运单位调查、处理拖车在运输、生产中发生的交通、安全及其他事故事件。
2.2.8招标人根据生产需求和实际情况用车,根据投标人的拖车车况、价格和服务质量综合选用,不保证投标人资质入围后合同全年履行,也不保证投标人得到招标人需求量的全部份额。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运输设备租赁、特种设备租赁或具有危化品道路运营资质。投标人拥有5台以上可用于租赁的符合要求的拖车(拖车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内)。
3.1.1投标人提供的拖车资产不属于投标人的,需要注明拖车来源(第三方),提供与第三方(车主方)的1年以上的拖车租赁合同或拖车委托租赁合同(协议)。
3.1.2不接受来源于第三方但第三方不是拖车所有人的拖车和债权抵押拖车。
3.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3.3具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3.4提供的拖车为液压平推管束拖车,符合国家天然气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并且车况良好。
3.5近一年无质量安全事故。公司注册不满一年的且无质量安全事故的,视同全年无安全事故。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投标文件制作时未附查询结果截图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为资质带价入围招标,中标入围的单位,与招标人按本次投标报价签订拖车租赁入围合同,合同履行以确认函或者补充协议形式双方予以确认。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 月6日 ,上午09 时00 分至11时00 分,下午13时00 分至16 时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凭证请标注招标编号:MM62)购买招标文件的准备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地址,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地址。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备注栏、摘要栏标注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MM62,否则将无法查收和办理退款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 月19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人公司的基本帐户转账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基本帐户,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4 月19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邮 编: 100048 传 真:010-88018619
联 系 人:田维雪邮 箱:13699128623@139.com
电 话:010-88018616/7/8-8033/13699128623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955 8850 2000 0059 9915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3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