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采气厂2021年处理厂计量仪器仪表等维护项目
第三采气厂2021年处理厂计量仪器仪表等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A407-FW7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使用2021年第三采气厂油气生产操作成本,对第三采气厂六座天然气处理厂及探井管理作业区(质量监督站)燃气首站现场各类计量仪器仪表开展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对第三采气厂6座天然气处理厂及探井管理作业区(质量监督站)燃气首站计量仪器仪表进行日常巡检、维修维护等工作。仪器仪表包括现场所有就地/远传、控制仪表及设备、阀门,主要有双金属温度计、温度变送器﹑流量计﹑液位计﹑液位计开关、压力与差压变送器﹑压力表、控制阀(调节阀、电动球阀、气动切断阀、自立式调节阀)、高级孔板阀、可燃气体监测仪、火焰报警仪、超声流量计、电子汽车衡、压缩机、凝析油稳定撬等撬装设备配套仪表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仪器仪表的日常巡检、日常维护、紧急维护、年度检修、仪表联校、技术改造,计量仪表送检前的拆卸、检定后的安装;
⑵各处理厂仪器仪表的常用备件计划的提交,试验、改造项目的配合,计量仪表/装置的定期检查维护时的配合。
招标选定3家技术服务商完成,排名第一名的中标人完成第三采气厂2021年第一、第六天然气处理厂、燃气首站仪器仪表维护项目,排名第二名的中标人完成第三采气厂2021年第二、第三天然气处理厂仪器仪表维护项目,排名第三名的中标人完成第三采气厂2021年第四、第五天然气处理厂仪器仪表维护项目。
2.3 服务期限: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2.4 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域,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 、陕西省定边县。
2.5本项目计划投资为387万(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验收单或结算单、发票)。
3.4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5财务要求::服务商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并提供两名注册会计师资格证)。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
3.9项目主要负责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需与投标文件一致,并且在岗时间不低于70%,不得更换。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3 月27日至2021年4月1日: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U-KEY办理说明。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万元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银行行号:31326501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5.3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相应项目和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视为保证金支付成功。若投标保证金未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29-86978973;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4月1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
联系人:丁振华、江通 | 联系人:朱志勇 / 黄波 |
电话:0477-7228555 | 电话:029-6893455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uzhiyong_nw@cnpc.com.cn /233393914@qq.com |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年3月26日
附表1:人员要求
岗位 | 最低配置 | 最低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2人 | 投标时: 1、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需为本企业自有员工;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3、安全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安全资格证书(建安C证); 4、投标人必须出具安全生产责任险(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名单)及三大员的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需与投标文件一致,不得更换,且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参与其他在建项目; 6、自有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行驶证,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及有效的行驶证。 施工时: 1、全员持有HSE上岗证或国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证书(包括电工作业证书、登高架设作业证书等); 2、所有人员均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并缴交安全生产责任险;人员调整时,离职人员体检报告超过3个月,需提交离岗体检报告。 *标准器具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定单位检定后出具相应合格证明,不得超期使用。 *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以彩色扫描件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 招标人不负责项目承揽人员食宿及交通工具,但提供处理厂内值班场所 |
技术负责人 | 2人 |
安全负责人 | 2人(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兼任) |
维护人员 | 8人 |
车辆 | 1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