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万达路及春华路路灯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万达路及春华路路灯工程
1.2项目编号:商示财竞谈-2021-12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1】195号
1.3项目实施地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4谈判控制价:1364043.65元(壹佰叁拾陆万肆仟零肆拾叁元陆角伍分)
1.5采购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1.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7工程质量:合格
1.8资金财政资金
1.9采购形式:竞争性谈判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评标日期:2021年3月26日
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三、招标公告2021年3月22日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评标结果:
中标人: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王庄寨镇三合楼村
投标报价:小写:1362300.00元
大写:壹佰叁拾陆万贰仟叁佰元整
工 期:20 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吕琼珠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241161693839
经采购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园管理办公室确定豪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
六、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贵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因未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导致谈判无效。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乔颖慧、曹咏丽、陈宇宁(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12536.10元;由中标人支付,参考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收取。
九、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商丘市日月湖景区内
联系人:陈先生 15637018787
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杨先生 0370-2035516
监督机构: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商丘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刘先生 0370-3168339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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