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34342021000045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基层备灾能力建设备灾点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2月2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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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原招标文件中: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3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3月17日09:30—2021年3月17日10:00)。
更正为: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3月29日09:30—2021年3月29日10:00)
2.将原招标文件中: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项目技术要求 1、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更正文件附件一。
更正为: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项目技术要求 1、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更正文件附件二。
3.将原招标文件中: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商务要求 4.2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0%;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更正为: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商务要求 4.2付款方式: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履约验收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70%;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
更正日期 | 2021年03月1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监督部门:越西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4-7614627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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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应急管理局 |
地址: | 越西县西大街253号越西县应急管理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4-761570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29楼293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76363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徐女士、何先生 |
电话: | 0834-2505712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