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苍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新建0.5万吨油料仓库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四川苍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新建0.5万吨油料仓库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采购人:四川苍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众鑫联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CZXL-2021-01
项目名称:四川苍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新建0.5万吨油料仓库建设项目
原公告时间:2021年2月4日
原采购文件:
第一章磋商邀请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1年2月24日15: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2月24日14:30-2021年2月24日15:00)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2月24日15: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第二章磋商须知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八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分.
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对小、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工程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对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分,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施工工艺(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应包含但不限于提出测量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工艺;评审小组根据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以及是否存在缺项,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完全符合项目特征且不缺项的得6分,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1分,不符合项目特征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更正为:
新增加项目编号:SCZXL-2021-01
第一章磋商邀请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1年3月5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3月5日09:30-2021年3月5日10:00)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3月5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八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分.
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对小、微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工程的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对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分,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施工工艺(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应包含但不限于提出测量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工艺;评审小组根据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以及是否存在缺项,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完全符合项目特征且不缺项的得6分,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1分,不符合项目特征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更正:格式6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四川苍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2日
附件1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程;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苍溪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
联系方式:梁先生13378177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鑫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328号1单元3-B
联系方式:田先生15883536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1588353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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