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长西公路全线防撞墙涂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澳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长西公路全线防撞墙涂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TSDY-ZZ-202102191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STSDY-ZZ-2021021911
二、项目名称:长西公路全线防撞墙涂漆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要求:根据现场勘查,部分防撞墙为早期建成,表面涂漆层已老化,脱落,累计长度2880米;部分防撞墙为近期浇筑,表面未涂漆,累计长度2217.5米。本项目内容如下:
(1)对新旧砼防撞墙面进行油漆,油漆范围包括迎撞面、顶面和侧面。
(2)已油漆的老防撞面涂刷前需产出、冲洗防撞墙表面油漆。
(3)新筑未油漆的新防撞墙需去除表面的污垢、灰尘。
(4)防撞墙面采用5.09米黄黑相间油漆+5.09米砼本色油漆,依次循环。防撞墙油漆采用丙烯酸聚氨涂料涂刷,两遍丙烯酸聚氨封闭底漆、两遍丙烯酸聚氨酯漆面漆、一遍丙烯酸罩光面漆。
(5)每段(5.09米)黄黑相间油漆黄色部分涂刷3条反光涂料,位置为左、右、中间各一条,涂刷两遍。
2、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3、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553564.44元,安全生产费费率按1.5%。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须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1.5)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采购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2月19日起至2021年02月25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及磋商时间:2021年03月02日10:00。
九、磋商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8131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754-87296683
南澳县交通运输局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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