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1年自有楼宇外市电及变配电工程施工集中
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1年自有楼宇外市电及变配电工程施工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DJ-QD2020-109-SG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1年自有楼宇外市电及变配电工程施工。
1.1.1招标内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大兴楼外电源引入工程、大兴楼变配电工程,承包人应履行的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的工程供用电报装、协调属地供电局、规划、住建、市政、园林及乡镇等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复、取得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供电方案批复、配合监理做好现场施工质量和材料质量管控,并完成最终通过属地供电部门的验收直到正式供电。
★1.1.2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起一年。
★1.1.3施工工期要求:2021年6月30日前实现送电。
★1.1.4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1.5技术要求:本工程要求的技术标准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相关要求,保证通过国网北京电力公司验收和委托人资产移交要求。
★1.2保修期: 24个月。
1.3 实施区域:北京市大兴区。
1.4项目性质:电力工程施工服务。
1.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即满足《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中对应“北京市绿色安全达标工地”标准)。
1.6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分为2 个标段,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 个。若某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以其递交的“标段意向顺序表”及限中规则确定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该投标人的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标包划分如下:
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内容
| 预估施工费
(不含税)
| 中标人
数量
| 中标份额
| 包1
| 大兴楼外电源引入工程标段
| 北京电信大兴楼外电源引入工程施工
| 1300万元
| 1名
| 第一名
| 100%
| 包2
| 大兴楼变配电工程标段
| 北京电信大兴楼变配电工程施工
| 700万元
| 1名
| 第一名
| 100%
|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1)施工费用折扣100%;(2)材料费用折扣100%,除集采产品以外的乙供材料在限价清单的不含税价基础上报折扣。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截图。
2.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外埠投标人需具备《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 或GB/T19001标准)、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 或GB/T24001 标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 标准或ISO45001)认证。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外埠投标人还需提供《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
2.3业绩要求:
2018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的累计工程合同额不低于1000 万元(合同额已发票金额为准)的输变电工程业绩。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必须同时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备查(若订单为电子订单则提供电子订单件)。原件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单独包装),其它时间不再接收原件,原件于评标结束后返还。
注3: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业绩为有效业绩。如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该业绩均不予认可;如仅提供复印件未提供该业绩原件,或仅提供原件未提供该业绩复印件,则该业绩均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1 人;
(2)项目经理:本项目须提供1 名项目经理,均须具有能在本市执业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项目技术负责人:本项目须提供1 名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项目专职安全员:本项目须提供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上述所有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 年1 月1 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 以“ 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2.6财务要求:
提供近2 年(2018 及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含表格))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仅须提供最近1 年的。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之间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法律法规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15)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6)投标人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 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7)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关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等单位要求的不得存在情形,投标人可自行提供以上单位官方的查证材料,如出现瞒报、谎报,经证实,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9号颐安鑫鼎科技企业大厦501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近半年内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现场领取,不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9时3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9号颐安鑫鼎科技企业大厦501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地 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9号
邮 编: 100010 邮 编: 100070
联 系 人: 胡工 联 系 人:王飞
电 话: /电 话:1581078677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bbdj7031@sina.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 号: / 账 号:110061242018010082624
8.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网址: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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