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2021年度中转站日常作业消耗用品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金水政采竞谈-2021-42、采购项目名称:金水区2021年度中转站日常作业消耗用品采购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项目预算金额:780842元,最高限价:A包元、B包;序号
包名称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部分)
451569
2
(第二部分)
329273
5、
5.1采购内容:2021年度金水区中转站采购日常作业消耗用品,包括日常清洁消杀、消防器材、五金电料水暖、工具耗材等物品;3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
采购人指定地点
5.2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全部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潜在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5月1日以来企业近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4、提供企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上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供相关截图);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B区第十六开标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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