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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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发文化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4号栋招租公告
一、项目名称:河西风光带酒吧街4号栋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推进酒吧街闲置资产招租工作,现将我公司风光带酒吧街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株洲市河西湘江风光带酒吧街4号栋,项目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沿江路风光带酒吧街,项目是一栋木质建筑,房屋招租范围为一整栋。租赁面积为623.09 ㎡。
三、租赁要求
1、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建、扩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用于危化品储存,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性活动。
2、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3、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装修及承担装修费用和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环境卫生费等。
4、按时缴纳房租、物业以及水电费用。
四、其他要求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标准:一层起始不低于65.00元/㎡/月(含物业费6元/㎡/月),二层起始不低于60.00元/㎡/月(含物业费6元/㎡/月)。各承租人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租金报价一层不得低于65.00元/㎡/月(含物业费6元/㎡/月),二层不得低于60.00元/㎡/月(含物业费6元/㎡/月)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租金交付方式: 采用先付后租的形式,以季度为一个缴租期,成交承租人应在每个缴租期前15天向招租人一次性足额支付每个缴租期租金,第一个缴租期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交房日前缴纳租金,缴租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4、租金递增:按照最后成交租金的价格,每两年递增2%。
5、为保证成交承租人为实际承租方,不得私自转租,成交承租人需缴纳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6个月的租金,成交承租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至招租人指定账户,租期结束后第一个月一次性无息退还。
6、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成交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招租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保证金。
7、上述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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