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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防护栏纱窗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黑龙江省防护栏纱窗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5-12
详细内容:


{本项目 (招标编号:ZZ11206HW00070048、2020—JLBF06—W30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防护栏纱窗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ZZ11206HW00070048、2020—JLBF06—W30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防护栏纱窗/1916个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提供以下系统或平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

(3)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4)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4.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1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5月13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携带营业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第四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2021年5月18日9时30分前递交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七、其他公告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防护栏纱窗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0—JLBF06—W3016。 三、项目概况: 1.防护栏纱窗/1916个,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交货期:2021年5月31日前交货及完工。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19.16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提供以下系统或平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 (3)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4)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4.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请于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3日(上午08:30—11:30,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