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宁城县大明镇城后西村日光温室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宁城县大明镇城后西村日光温室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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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大明镇城后西村日光温室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3577001001
一、招标条件:
宁城县大明镇城后西村日光温室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宁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宁扶组发【202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大明镇人民政府,资金为京蒙帮扶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城县大明镇城后西村日光温室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宁城县大明镇城后西村。
2.3项目计划投资额:660.41万元
2.4建设规模:宁城县大明镇城后西村日光温室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包含建设日光温室蔬菜大棚26座、冷棚1座、看护房26座、井房3座、厂区5m宽砂石路、园区给水工程及园区电气工程。
建设日光温室蔬菜大棚26座,棚内跨度9m,矢高5.2m,总长度合计为3955m,棚内面积45.43亩,砖混结构,墙体采用黏土压实,主要结构由钢筋及钢管等组成。其中1#、2#、3#、4#、5#、6#、7#、8#、9#、10#、11#、12#棚体长度148m,13#、22#棚体长度136m,14#、15#棚体长度191m,16#棚体长度190m,17#棚体长度187m,18#棚体长度163m,19#棚体长度152m,20#棚体长度145m,21#棚体长度140m,23#、24#、25#棚体长度138m,26#棚体长度134m。
冷棚1座,棚内跨度12m,总长度为130m,棚内面积2.34亩,主要结构由钢筋及钢管等组成。
看护房26座,图纸建筑面积15㎡,建筑高度3.2m,砖混结构,彩钢屋顶。
井房3座,每座地上、地下面积各9㎡,地下建筑高度为2.0m,地上建筑高度为2.45m,井房屋顶为彩钢屋顶。
厂区5m宽砂石路长度为393m。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经营,施工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冷棚、暖棚主体建筑及与其配套的水、电附属设施的施工、调试,配合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同时负责进行项目后续建设、管理及经营。
2.5.1施工部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2.5.2经营部分: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大明镇人民政府所有,为保证京蒙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避免棚室闲置,由大明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经营方以公司或合作社的方式经营,经营方进行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自主经营,投资由经营者自己负责。
①采取建设-经营-移交一体模式,建设期1年(实际工期100日历日),经营期19年(截止2041年10月30日)到期后移交给镇政府。
②建设完成后须自主经营,中标人如果采取将大棚租赁给个人或其它法人组织的方式进行经营,则租赁合同需要经过镇政府书面批准,合同年限不允许超出中标人向政府已经缴纳土地使用租金及资本收益金的年限。
③中标人需在中标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相当于一年资本收益金的现金或固定资产作为抵押金,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金的,固定资产现价值的70%不得低于一年的资本收益金,且在中标之日起三日内办理抵押担保手续。中标人在入棚经营前,按棚内净长度每年100元/延长米向大明镇人民政府支付年资本收益金,按项目占地面积每年每亩1000元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同日前缴纳下年资本收益金和地租。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土地流转使用租金及资本收益金的,或者延期 1 个月仍未缴纳土地流转使用租金及资本收益金的,政府有权提前解约并收回整个棚区的经营权,另择他人进行经营,不给予中标人任何已经投入经营收益方面的补偿,且不退回抵押金或处置抵押的固定资产用于弥补损失。
④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项目区域内棚体及附属设施产权归大明镇人民政府所有,中标人在经营期间不得将土地、棚体及有关附属设施抵押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等。
⑤经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须积极配合 项目主体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2.6工期要求:建设期1年(实际工期100日历日)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②农业科技发展公司或农业合作社的企业。或由①的施工企业和②的经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为牵头方单位,且联合体双方建设经营一体化,建设经营利益共承,风险共担。
3.4投标企业参加人员严格按照赤峰市宁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
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4月30日17时30分至2021年05月06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信息入库及办理CA锁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8:00-17:30
统一技术服务QQ:4008503300
服务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21:00
节假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宁城县哈河大街109号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因未携带 CA 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七、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大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城县大明镇
联系人:吴鸿
电 话:18847611212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哈河大街109号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欣欣
电 话:0476-425507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西财富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王立萍
联系电话:0476-8878230
邮箱:cfzy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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