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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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JT2021-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国家人参检验检测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集安市发改局以集发改字[202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万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90%:10% 。招标人为集安市万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集安市清河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中庆大路1条,道路等级为次干路,道路起点为303公路,终点为澳洋西街,道路总长度1076.011米,红线宽度为21米;敷设给水管线1163米,雨水管线1104.25米,污水管线1085.16米,热力管线1760米,燃气管线740米,电力管线750米,通信管线360米;设置1-3×2.5箱涵1座;交通标线277.31平方米,标志牌8个,路灯62盏。
2.3 招标范围:一标段:监理。二标段:本项目经批复初步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安装、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等全部内容)。
2.4 一标段监理服务期:与该项目施工工期相对应。二标段计划工期:2021年6月10日—2022年8月31日,448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一标段监理服务质量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二标段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设〔2018〕12号等的合格成果文件。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的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JLJT2021-007-1;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JLJT2021-007-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以下设计资质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给水工程丙级、排水工程甲级、热力工程乙级、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近3年至少一项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具有道路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设计分项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具有道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进度计划、环保负责人: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可靠的电子证书与同名纸质证书具有相同效力。投标人提供电子证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网络查询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网络查询途径及详细查询步骤,否则风险自行承担。
3.2本次招标一标段: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林省住建厅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标段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在近三年(2018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17时00分止,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3各潜在投标人须随时查看公告发布网站及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有关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的答疑、澄清、修改等文件。未及时获取信息是投标人风险。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3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开标地点为二楼多功能厅(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
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网上直播形式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严格按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交易活动的通知》、《通过QQ直播群开标操作指南》操作,否则是投标人风险,相关通知、指南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一标段监理虚拟子账号:0401161000000615-210507077;二标段工程总承包虚拟子账号:0401161000000615-210507078;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自助查收系统操作指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万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59445671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80435372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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