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田镇华阳河燕子窝至枣树滩段清淤疏浚整治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安徽省新田镇华阳河燕子窝至枣树滩段清淤疏浚整治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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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新田镇华阳河燕子窝至枣树滩段清淤疏浚整治项目,(项目编号:XZQ-GC-GK-2021024)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宣城市宣州区国投砂石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田镇华阳河燕子窝至枣树滩段清淤疏浚整治项目
2.2 项目编号:XZQ-GC-GK-2021024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发改备案【2021】37号
2.4 资金企业自筹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设计、采购、施工。本项目计划对华阳河新田镇燕子窝至枣树滩段实施清淤疏浚河道约5500米,新建过水坝3道、护岸约1000米。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建安工程费约2500万元(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2.6.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环评、水保、弃土方案等相关各专题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后期采购、设备购置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以及绘制审核竣工图。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河道疏浚、暗坝、护岸、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配套工程等设计。(具体依据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内容为准)
2.6.2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后期使用时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等工作。
2.6.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河道疏浚、暗坝、护岸、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配套工程等全部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依据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内容为准)
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预算编制、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移交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7 项目性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8 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合计720日历天。其中设计12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2.9 建设地点:新田镇华阳河燕子窝至枣树滩段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
(1)设计部分费用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乘以4.00%作为投标限价,最终设计费用以施工审计价为准,且设计费不超过100万元。(2)施工费用依据国家及安徽省现行房建、市政、水利、电力等有关计价《规范》、《定额》的95%作为投标费率限价。(不含设计部分费用)施工费用依据国家及安徽省现行房建、市政、水利、电力等有关计价《规范》、《定额》,投标人按所投设计方案提供清单报价,并须完全满足设计方案中的全部施工内容,如有缺项、漏项自行负责。
2.11 其他: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乙级。
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或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无,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无。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0〕29号)为准):
3.5.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8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企业,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09:00。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20日 0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 09:00。
6.2 开标地点: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 09:00。
7.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7.3.1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2 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宣城敬亭支行
账 号:120701010400169180000000049
或
账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鳌峰支行
账 号:34001756108059598888-5227
或
账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市分行
账 号:182744483968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宣城市宣州区国投砂石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天平路17号国资大楼8楼806
联 系 人:章工
电 话:0563-2233920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溪路与九同路交叉口敬亭大厦12楼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18956311691
9.3 行业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宣城市宣州区水利局
地 址:宣州区政府办公楼12楼
电 话:0563-3023224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 首次入宣的潜在投标人须办理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手续,办理流程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登记服务办事指南》。
10.2 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0.3 技术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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