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电缆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福建省厦门市鸿文幼儿园办公家具采购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厦门市鸿文幼儿园办公家具采购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5-27
详细内容:


#ctl00_ContentPlaceHolder1_tfimage{max-width:696px;#ctl00_ContentPlaceHolder1_tfimg{max-width:696px;

厦门华沧-竞争性谈判-2025-HCJZ-SH502--采购公告

公告项目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2025-HCJZ-SH502

采购人名称、地址:

厦门市鸿文幼儿园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洪莲北二路9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2-5333087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项目名称:

厦门市鸿文幼儿园办公家具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性质):

厦门市鸿文幼儿园办公家具采购,数量:1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预算价:

96.66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

1、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谈判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以上②、③、④条款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在资格审查时,谈判小组将通过(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谈判响应供应商截止谈判响应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⑧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即刻起至2025年05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30:00](北京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05月30日]上午[09:30:00]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5年05月30日]上午[09:30:00]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评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0592-5333808,谢小姐0592-65812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2-5333087

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592-65812886581388传真:0592-6588966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陕西省甘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家具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和子沟·贵馨佳苑#、#、#、#住宅楼监理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苏省常州锡联环保科技污泥脱水药剂-氧化钙采购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丰润热电防烧剂等询价结果公告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中国石油新疆电暖气招标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年第六批综合招标采购(安全项目综合服务等)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四川省南部县城区河库连通及水生态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南XCGCF许昌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设计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2016年松材线虫病枯死树清理服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省兖州区军民学校围墙及地面硬化项目询价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交通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电缆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