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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2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2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3-08
详细内容: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

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2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穗番发改投批[2020]180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2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2号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2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代码:2020-440113-48-01-047432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464076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66851218-811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内。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西起南村东线路(规划市新路),东至在建南村幼儿园,线路全长约0.38千米,道路红线宽度12米,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20公里/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工程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照明、电力管沟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道路、交通、给排水、照明、电力管沟工程等施工。

②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单位须配合服务(配合服务的内容详见合同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4、最高投标限价为:¥9651475.25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29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3月6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3月29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6940235.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人拒绝一定时期内该投标人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被拒绝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

(6)中标人在递交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完成期间,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12339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2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广州市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的通知(穗建筑[2020]43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承诺书

致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若我方成为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2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单位,我方郑重承诺,将切实完成以下工作,若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以下任何一项工作,可视为我方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招标人可另择中标单位:

1.中标公示完后1个工作日内缴交交易服务费。

2.在招标代理通知的时间内,派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时收取中标通知书,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按照招投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有关补充说明、通知拟写的合同稿及其电子文件给招标人。

3.我单位合同签订负责人收到招标人已审定的合同正式稿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送给招标人。

4.招标人通知领取已签订的合同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领取合同文件。

5.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6.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且我方保证在工程施工中我方派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及工人可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否则招标人可按合同的相关条款对我方进行处罚。

7.我方承诺,本项目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8.我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1~7项要求办理相关工作,若不能按上述1~7项要求办理相关工作,我方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和同意招标人扣罚全额投标保证金。

9.合同签订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保持电话联系畅通。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合同签订负责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大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广州市全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中园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2号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doc

番禺区南村镇科创组团园区2号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001[2021-3-414:29].COS

_20210305153838.GZZF

2021.02.052号路施工图NO.04,PDF.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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