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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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北区航站楼机房动环监控系统(钥匙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GCG2025001622)
一、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北区航站楼机房动环监控系统(钥匙系统)采购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北区航站楼机房动环监控系统(钥匙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
2.项目规模: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北区航站楼采购智能锁芯1038个,智能钥匙200把及搭建智能锁芯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平台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北区航站楼采购智能锁芯1038个,智能钥匙200把及搭建智能锁芯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平台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XJYGCG2025001622001
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北区航站楼机房动环监控系统(钥匙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1.投标人须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拟供智能锁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书面承诺,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之后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之后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6.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实体,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新疆机场集团办公楼C座五楼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至2025年06月23日 1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通过电子邮箱Kgsjy_0991@163.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gsjy_0991@163.com进行投标登记。
5.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10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 新疆机场集团办公楼C座五楼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10时30分00秒
(2)开标地点及方式: 新疆机场集团办公楼C座五楼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线下见面开标。
七、其他说明
登记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应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拟供智能锁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提供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的书面承诺,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之后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之后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起)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8.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9.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1.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2.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 1 条证明资料的,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监督部门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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