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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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210Q06V)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2 项目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2.3 服务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3年服务期限内,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等有关政策及规定,招标人对合同条款、服务内容等在政策范围内留有及时调整、完善的权力,如有该需求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或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协商不一致,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4 招标范围: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在岗员工、内退员工及离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保险保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新疆卷烟厂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6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总公司或属地分支机构(含二、三、四级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况(提供相关承诺);
3.4投标人可委托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分公司进行投标(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分公司投标,须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供应商(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6投标人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3日8时至2021年4月1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11:00时,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486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联 系 人:刘琦
电 话:1859921121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486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联 系 人:廖超、谭洁
电 话:18999825252、1990991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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