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YHZB-2021-002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小写:¥1500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全景摄像机、摄像机电源、无线话筒、音箱、调音台、反馈抑制器
、数字音频、处理器、功放、数字话筒、专用信号、连接电缆、一体化听证工作站、证据证物采集设备、液晶升降屏计算机、LED显示屏、镁铝合金箱体(前维护)、框架结构(不含外装饰)
、控制系统(含处理器)、网络矩阵、音视频管理平台、直播终端、直播线路
、互联网接入终端(放在听证室,解码输出到听证主机)、云会议室、基础听证模块、听证准备及归档、远程听证终端、包括集成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2021年5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通联系方式:0311-66850007。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
形式:投标人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需澄清问题。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认为自澄清文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人认为自澄清文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之时,各投标人即已收悉。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00分
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00分
1、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远程签到,投标人通过投标管家进行电子签到,同时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解密截止时间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2、投标人应在解密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管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豁子6号
联系人:闫海
联系电话:0313-8080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红旗楼高创园10层10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8210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3-8210005
附件信息下载
投标引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在下方
投标提醒递交/制作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保函
招标咨询
我要报名时间汇总
文件下载时间
开始:2021-04-2909:00
结束:2021-05-0817:00
投标时间
开始:2021-04-2909:00
结束:2021-05-1909:00
开标时间
开始:2021-05-1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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