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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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河道河砂开采权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阳江市水务局关于河道河砂开采权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阳春市水务局对漠阳江岗美潭滘采区(MY100+300~MY105+550)和漠阳江岗美新圩采区(MY88+450~MY90+890)段河砂开采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详见阳春市2021年度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规划及开采计划报告)。本次招标按上述采区分两个标段。符合资格条件者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阳春市2021年度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一期)
(二)招标编号:春水利标(2021)001号
(三)招标人:阳春市水务局
(四)项目地点:阳春市
(五)项目规模:招标控制开采河砂为48.8万m³,砾石为12.2万m³。
(六)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和年度开采计划要求,共分两个标段,分别具体见下表:
标段
第1标段
第2标段
立项
名称
阳春市2021年度河道(岗美潭滘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
阳春市2021年度河道(岗美新圩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
开采
规模
河砂为32万m³
砾石为8万m³
河砂为16.8万m³
砾石为4.2万m³
投资额
(万元)
5840
3066
位置
漠阳江岗美潭滘采区(MY100+300~MY105+550)
漠阳江岗美新圩采区(MY88+450~MY90+890)
二、开采作业要求
1、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和河砂开采权出让合同的约定采砂;
2、不得在禁采区、临时禁采区、禁采期从事采砂作业;
3、不得损坏水工程、河岸、航道,破坏水生态环境;
4、不得伪造、变造河道采砂许可证,或者以买卖、出租、出借等方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5、不得妨碍水上交通安全;
6、不得为超载运砂提供便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8、开采期限为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要求的条件:
1、有经营河砂(沙)业务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和采砂船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没有违法采砂记录(由属地县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3、采砂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齐全。
(二)采砂船舶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1艘或以上的采砂船舶为投标人所有或者投标人占51%及以上份额所有权(以采砂船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准)。
2、单艘采砂船舶总功率不超过350kW。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ysggzy.com可下载;
2、资料封面(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的,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无非法采砂记录(由属地县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6、投标人至少投入1艘或以上采砂船的船舶证书(包括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
7、资格要求相关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8、不少于招标项目所投标段最高限价金额的使用于招标标段(必须是投标人名义)的商业银行存款证明(有效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日止)复印件;如果投标人同时参与2个或以上的标段,只要求其商业银行存款不少于金额最大标段最高限价金额的证明复印件即可。
9、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的说明。(格式自拟)
说明:1、以上1~9项资料应按顺序,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以上资料为登记时所需提供的资料,登记成功不等于其资格审查通过。
3、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见网站(http://www.jysggzy.com)办事指南。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323室)持上述第四条规定的复印资料并加盖公章一式四份(除营业执照外,原件备查),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2、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逾期不售。
备注:办理投标登记时需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签章齐全)一式两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内容一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说明
1、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地理位置、投标开采工具能否到达可采区,可采区河砂储存量及堆砂场设置、道路运输及安全、与第三方权益纠纷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到水务、海事、航道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查(审批)手续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现状采砂情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漠阳江、航道状况,确保采砂工具按时、安全进驻可采区范围作业。
八、发布公告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春市水务局
地址:阳春市东湖西路15号
邮政编码:529600
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0662-7737200
传真:0662-7737200
招标代理: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5号3楼
联系人:冯工
电话:0760-88555572
传真:0760-88555572
监督人:阳春市水利行业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地址:阳春市东湖西路15号
邮政编码:529600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662-7739472
传真:0662-7739472
附件:
阳春市2021年度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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