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许舍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许舍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19]4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许舍地块周边配套道路交通智能化及安全设施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
2.1.2建设规模:许舍周边配套道路共包含三条道路,总长1456米,道路红线宽均为14m,设计速度为30km/h,均为城市支路,其中规划道路一(尧歌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许舍路,南至山水东路,全长约988m。规划道路二(庵岭路)东起规划道路一,全长228m。规划道路三(熙华府路)总体呈东西走向:东起规划道路一(尧歌路),全长240m。
2.1.3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6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08月30日
2.2招标范围:许舍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及与山水东路交叉口的智能交通设施、安全设施的施工安装、验收移交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19/04/1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4/1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01/1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13日9:00时至2021年04月19日17: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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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陆思绮
联系人:
电话:
0510-819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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