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机关事务局机关两个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 朝阳市双塔区机关事务局机关两个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2日10点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SZB04212021-004 项目名称:朝阳市双塔区机关事务局机关两个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标包:358652.47元,二标包:466340.32元 最高限价:1标包:358652.47元,二标包:466340.32元 采购需求:朝阳市双塔区机关事务局机关两个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共分2个标包,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包进行投标,主要内容见下表: 包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范围 | 主要服务要求 | 01 | 朝阳市双塔区机关事务局机关两个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1标包 | 双塔区农业局办公楼 | 对双塔区农业局办公楼维修改造 | 02 | 朝阳市双塔区机关事务局机关两个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2标包 | 双塔区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 | 对双塔区融媒体中心办公用房改造 |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邮件时间为准。) 地点:辽宁嘉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因疫情特殊期间,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将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辽宁嘉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邮箱lnjs3789zb@163.com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采购文件的邮箱,发送主题应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包号”,主题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资料不予接收,并及时通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不予发放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421-2592333)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10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2日10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双塔区机关事物管理局 地址: 文化路二段5号 联系方式:18842158988 联系人:秦雪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嘉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东都家园二期2号楼 联系方式:0421-2592333 邮箱地址:lnjs3789zb@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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