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福镇芦母村传统村落项目总承包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崇福镇芦母村传统村落项目总承包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经崇招采【2021】67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桐乡市崇福镇芦母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上拨下配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桐乡市崇福镇芦母村。
2.2建设内容:白改黑沥青道路、优美庭院改造、青砖步道、青石嵌铺道路、木栈道、仿古青砖墙砌筑、仿竹篱笆、亲水平台、村民文化广场、入口标识牌、文化长廊、景墙等,共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公园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4本次招标要求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设计通过发包人审查(强制审图的专业工程,需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符合设计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备上述①、②中的任何一项要求即可;
3.4浙江省省外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省外设计企业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备上述3.2、3.3中的一项要求,且各方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6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6.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自有人员)。
3.6.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本单位。
3.6.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风景园林(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设计单位自有人员。
3.6.4采购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材料、设备采购经验。
注: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采购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采购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郑工0573-88902125。
七八、联系方式:桐乡市崇福镇芦母村村民委员会沈女士 13819349307
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沈女士0573-88115353
桐乡市崇福镇芦母村村民委员会
桐乡市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
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divDS_13ba8725_c0cb_4cb1_a0be_b14aab59a7a14231089
divDS_d0ade54b_cc5e_4e4a_9556_297b48b256e96191088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