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文件意见征询公告
江苏省常州监狱将于近期就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政府采购。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 征求意见范围:
(一) 采购需求:
1、 采购内容: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区域调整、墙体拆砌、地面铺装、吊顶、排水明沟、水电改造、热水系统及室外配套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
2、 采购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3、 采购需满足的要求包含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具体详见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4、 采购项目的总工期:80日历天;施工地点: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
5、 采购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 采购文件:
1、 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 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 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 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 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1年5月8日17点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送至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建邺区所叶路18号振业园6楼601室,邮编210000。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含word版)发送至邮箱3453264046@qq.com。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25-87708469。
三、 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 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附: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罪犯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文件(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
江苏省常州监狱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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