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安徽省凤阳县公安局大溪河派出所新建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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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
项目名称
凤阳县公安局大溪河派出所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czgc202104-29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为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
是(采用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负责人作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拒绝 投标人投标(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5、其他要求:/ 。
备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企业业绩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接受联合体投标。
2、建设单位应与联合体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并明确建筑业产值由本地企业(如联合体成员无本地企业,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统计上报并履行缴税开票义务。
3、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以下内容:1)双方必须为满足招标文件施工资质的企业;2)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相应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3)须牵头单位委派项目负责人,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填写投标信息、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质疑、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现场解密等招投标相关事宜均由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5、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不得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
招标项目规模
估算价约人民币660万元。
招标项目内容范围
本项目为凤阳县公安局大溪河派出所新建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行政楼,建筑面积1358.71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新建后勤楼,建筑面积474.9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新建户政大厅,建筑面积204.52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以及附属道路、铺装、给排水、照明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公告
2021年4月29日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5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位于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三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信 息 内 容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凤阳县公安局大溪河派出所新建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行政楼,建筑面积1358.71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新建后勤楼,建筑面积474.9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新建户政大厅,建筑面积204.52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以及附属道路、铺装、给排水、照明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工程概算
约人民币660万元
计划工期
不高于 120日历天
资金
财政资金
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3万元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直开或分离式纸质保函 □电子保函
(2)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投标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号:34001737508053004951-8339
②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号:182731140131
③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号:1313072138000274102
④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支行
账号:122300010400142010000000054
⑤ 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凤阳支行
账号:241060102100004311800004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公安局大溪河派出所新建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注: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银行直开或分离式纸质保函递交要求:纸质保函原件扫描至电子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纸质保函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保函受益人应当为项目的招标单位。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下载。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30 日17 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重要说明:(1) 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 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 CA 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 : 010-86483801 转 5-2 ; 2.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 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 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投标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开标时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①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②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60 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特别:(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并由牵头人负责上传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9、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采购)人予以追缴。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公安局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大道与月华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0550-65181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A座18楼
联系人:姜工、朱工
联系方式:18855224715、1360566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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