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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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清池北大道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海粟0317-209889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大道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白云
电话:0317-2175023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沧州市乡镇空气站现场运维服务项目(三包:泊头市、青县) 预算金额:315万元
分包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沧州市乡镇空气站现场运维服务项目(四包:吴桥县、东光县、南皮县) 预算金额:405万元
分包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沧州市乡镇空气站现场运维服务项目(五包:新华区、沧县、黄骅市) 预算金额:420万元
分包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沧州市乡镇空气站现场运维服务项目(一包:任丘市、河间市) 预算金额:375万元
分包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沧州市乡镇空气站现场运维服务项目(二包:肃宁县、献县) 预算金额:390万元
分包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沧州市乡镇空气站现场运维服务项目(六包:孟村县、盐山县、海兴县) 预算金额:390万元
采购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辖区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6包: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或2020年度)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失信记录声明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正副本的,提供之一),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4月09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0.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 08时50分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2日 08:50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传真电话:0317-2098890
受理质疑电话:0317-217823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备注:(投标/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02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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