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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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ZSW21146HC1107]
项目概况
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文化布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入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报名后,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1146HC1107
项目名称: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文化布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文化布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其他建筑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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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文化布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门两级法院审判执行文化布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页。(在报名时起至本项目完工前,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同为一个人)。
5.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入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报名后,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5.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踏勘,如有需要由响应供应商在采购人工作时间内自行前往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踏勘。如响应供应商没有到现场踏勘视为自动放弃踏勘现场的权利,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现场情况而导致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等一切风险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750-3936339
项目地点:江门市篁庄大道98号
踏勘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请与袁先生联络具体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门市篁庄大道98号
联系方式:0750-393679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83592216-835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0日
顺为电子招投标系统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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