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
斜拉索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7〕612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18〕817号批准,由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履行项目投资人(业主)职责,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40%和贷款60%,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粤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斜拉索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湛江吴川市黄坡镇西坡,顺接汕湛高速云浮至湛江段,自北向南途经坡头镇,跨越南三水道进入南三岛,终于南三镇与县道X666线相交。路线全长16.148km,桥梁总长5272m/13座,其中特大桥1座,总长3043.46m,涵洞26道,互通立交4处(坡头枢纽互通、坡头东互通、乾塘互通、围岭互通),集中居住区1处。
其中南三岛主桥全长562m,为(131+300+131)m双塔双索面混凝土梁斜拉桥,主跨300m,共计160根斜拉索,斜拉索采用低松驰镀锌铝高强平行钢丝(GB/T17101-2008),钢丝直径7mm,弹性模量不小于E=1.95×105MPa,强度标准值不低于fpk=1770MPa。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项目土建工程TJ2及TJ3标段南三岛大桥斜拉索的制造、运输及配合安装。其内容包括所有制作材料的购买、储存;所有成品(包括锚具及附件等)的运输,配合、指导挂索、张拉、挂索后的缠包带的拆除,并提供详细试验资料和工艺说明,作为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和工程评价的基本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钢丝、PE等原材料采购、运输、试验等;
b.斜拉索及锚具制造的试制和制造,附件包括斜拉索和锚具防护罩、不锈钢护套、密封胶及密封胶膜、防腐材料、内外PE、绕包带、钢套筒内部填充材料以及其他辅助材料等;
c.斜拉索运输及现场指导、配合安装,并免费、及时的完成斜拉索在运输过程的引起的极小损坏的维修工作,若损坏的斜拉索没有通过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必须重新更换斜拉索;同时乙方还应免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斜拉索极小损坏的维修服务。
d.运输地点为现场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材料类别
标段
型号
暂定数量(吨)
对应标段
工作内容
备注
斜拉索
CL-XLS1
PES7-163、PES7-187、PES7-199、PES7-211、PES7-223、PES7-241、PES7-253
1078.39
TJ2及TJ3标段南三岛大桥
负责提供对应标段范围内斜拉索原材(含钢丝、锚具、PE)的采购、斜拉索成品及其配套设施专门设计、生产、供应及供货、配合安装等相关服务内容。
注: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对采购型号或采购量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zjhcgsnsd@163.com。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现金)。
4.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30万元/标段。现金(电汇形式)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由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开具,若基本开户行无法开具的,可由其上级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粤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传真:020-83826120
邮编:510623邮箱:zjhcgsnsd@163.com
联系人:朱工电话:13710029656
招标公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