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董镇南大章村易地搬迁项目代建管理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冀藁审批字【2020】15400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藁城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代建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董镇南大章村易地搬迁项目代建管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代建管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最高限价:355.8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2.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达到交验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4月01日00:00至2021年04月22日09:30(北京时间),登陆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项目,登陆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4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利局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育英路110号
联系人:刘永清
电话:0311-88117236
招标代理: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军创园1-2-1902
联系人:刘巧芳
电话:0311-87660023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建局 投诉举报电话:0311-8816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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