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警察学校7号楼改造项目变更通知(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122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人民警察学校7号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6300元
工期:60日历天
二、变更情况
①、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凡涉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内容,现修改为“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②、原磋商文件内容“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废止。”现重新提供格式,详见附件。
③、原磋商文件24.3磋商评价、成交方法中:
1
价格评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定的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评审价)×45
另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格式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5
变更为:
1
价格评价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定的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评审价)×45
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5
本项目其他事宜不变,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如与本次通知不符合的,以本次通知内容为准,给各有关供应商工作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9号
联系人:蒋主任
联系方式:13952926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朱方大厦19楼1914室
联系人:韦工
联系方式:13655296333
邮箱:14029214@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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