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经开区循环经济创新科研基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经开区循环经济创新科研基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21】95号及安发改招核【2021】第32号 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化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化经开区循环经济创新科研基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安化经开区黑茶产业园;
2.3建设规模:建筑主要可分为三个部分,标准厂房、配套业务用房、宿舍,全部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35614.24㎡,其中计容面积33804.24㎡,不计容面积1810.00 ㎡,计容面积包括:1#标准厂房11088㎡、2#标准厂房11088㎡、3#配套业务用房3692.40㎡、4#宿舍7384.80㎡、报告厅551.04㎡,不计容面积包括:地下室面积1810.00㎡。总投资金额约14858.22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0914.72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20日历天。其中:
施工:自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290日历天完成所有施工图所有施工内容。
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通过图审的正式施工图。
2.5 质量要求:
(1)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电气、给排水及装饰装修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建筑、外立面装饰、内装饰、应急照明、电气防雷、给排水、火灾报警、通风空调、电梯、土石方、室外土建、室外安装、室外景观及园林绿化等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5、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负责人,所有参与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规定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投标电子保函方式。电子保函操作具体流程请投标单位自行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操作手册。
2、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3、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电子保函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注:本项目采用保函形式,投标单位必须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报名)
六、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5月12日起至2021年 5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6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09时 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投标管理股。电话:0737-7299325。
十.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