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kV高压走廊北侧规划路(临洪路-云桥路)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完善工程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500kV高压走廊北侧规划路(临洪路-云桥路)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完善工程;
2、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45.112万元;
3、工程地点为:临洪路-云桥路。
4、总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资质要求:建筑智能化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具有智能交通系统、交通设施、安防器材和网络设备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及上述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需确保本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成功接入连云港市公安交巡警管理平台。
5、投标单位必须为我区内的施工企业或在我区成立分公司的企业,成立分公司的企业需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若中标需由分公司开具相关发票,方能付款。投标时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以分公司名义投标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证、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附件)、分公司的企业投标需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附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单价进行报价,投标单价超过控制单价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所报的全费用单价包括且不限于临时工程、材料、劳务、质保内维修等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设备购置、运输、装卸、保管、制作及安装、安装调试费用、原器件零配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质保内维护管理、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全费用单价均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
五、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分公司名义投标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施工投标报价表
(7)承诺书(附件)
(8)分公司的企业投标需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附件)。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密封,封签上注明工程及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00分)
评标入围: 全部入围。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
评分标准:基准价为满分100分,以投标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0.9,低于基准价1%扣0.6,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说明: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七、合同主要条款
1、工期要求:
(1)承包人必须在接到开工通知次日内进场施工,并于当日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报出施工进度计划。否则在12小时内必须退场。
(2)承包人必须按进度计划施工,若发包人连续检查两次未能达到进度计划要求,则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已完工程量只按50%结算。承包人必须在接发包人退场通知后24小时内退场。
(3)若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顺延工期,需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代表书面确认,但施工净天数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
(4)竣工时间的确认: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后,于次日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并与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验收,由三方现场代表书面确认。
(5)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所确定日期完成全部内容,承包人每推迟一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推迟超过5天,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在24小时内退场,并按完成工程量50%结算。
2、工程质量:
(1)承包人必须按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在现场检查时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施工或材料不合格,由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现场代表开出“工程质量不合格通知单”,承包人承担违约金2000元,由区造价管理机构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2)工程质量须达到图纸要求。达不到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图纸设计要求。
(3)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电子产品如出现问题,不能正常使用的,需在6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达到运行不间断。如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将按1000-10000元视情况进行处罚。
八、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款支付:无工程预付款,无进度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50%;竣工后付至结算价的75%;竣工一年期满后付至结算价的95%,竣工两年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2、发包人在收到结算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由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在资料完整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工程造价审核结果。在此期间,发包人因结算中的任何事项可向承包人质询、查证。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明确的书面质询、查证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资料,若承包人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不能提供的质询、查证资料,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该项计价的经济利益。若因发包人原因在收到竣工工程结算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能及时提交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或在资料完整的情况下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工程造价审核结果,则每推迟一天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的万分之二向承包人进行赔偿。
3、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上报值经最终审核后,核减率≤8%,咨询费由发包人承担;若核减率>8%,则超过8%部分的咨询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计取标准按超过8%部分的核减额的6%计算)。
4、若开发区审计局对本工程进行审计,则以开发区审计局审计后确定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5、承包人须需由分公司在连云港开发区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发票用于工程相关费用的结算,方能付款。
九、招标文件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获取
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扫描件: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营业执照(以分公司名义投标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请经办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3日上午11时30分前(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每套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购买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公司电话联系。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3日15:0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3日15: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十一、注意事项:
1.外来投标人申领“苏康码”(本地投标人申领“连易通”)。
2.各投标单位仅允许一人进入交易中心。
3.投标人须做好个人防护。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投标人咨询相关事项请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工电 话: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1889876、18000165376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0日